2015、2016、2017级各班、各团支部: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年级学生自治会是在院团委领导下,各年级辅导员的直接指导下,以“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为宗旨建立的、为年级同学竭诚服务的学生组织。为更好传达年级决议和工作精神,反映同学们的要求与意愿,学院拟成立本科2018届年级学生自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级学生自治会构成
数学与统计学院年级学生自治会分别由本科生三个年级(一年级至三年级)学生自治会组成,学院毕业生年级根据相关办法成立毕业生委员会。每个年级学生自治会设主任一名(学生会副主席级),副主任两名(学生会部长级)。
二、成员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政治立场、观点和态度,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道德风尚。
②.遵纪守法,模范执行《高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参加校园文明建设活动,能够在各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曾获得过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等校级个人荣誉称号优先。
③.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勤奋,学有余力,成绩良好。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文化、科技活动和公益活动,集体观念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创新意识,组织观念强。
④.甘愿奉献,热心学生工作,并希望在工作中锻炼提高自己的能力。责任心强,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思想,成绩优秀,在年级中具有一定的威信力。
⑤.具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验,能完成一年任期。自治会主任不能兼任院学生会部长级及以上学生干部职务。
三、工作安排
1、自荐或他荐。凡自荐或他荐同学需在2017年10月30日之前将《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18届年级学生自治会报名表》(见附件)发送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的邮箱。报名材料需如实填写。
2、资格审查。由学院辅导员老师与学工办老师组成审查小组对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查。
3、召开代表会议。11月上旬各年级分别召开学生代表会议,代表由本年级各班团支书、班长、班内一名普通代表和学院团学联席会成员组成。代表会议将选举产生本科各年级学生自治会全体成员。
4、结果公示。年级学生自治会成员名单将在院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开始工作。
四、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
1、年级学生自治会主任
(一)协助辅导员完成年级事务的处理。
(二)密切联系群众,广泛听取广大同学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
(三)反映同学们的要求与意愿,起到老师和同学之间交流和沟通的作用。
(四)年级辅导员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交待的其他工作。
2、年级学生自治会副主任
(一)协助辅导员、主任完成年级事务的处理。
(二)对分管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三)年级学生自治会副主任应服从年级学生自治会会议根据需要做出的临时工作安排,并积极进行组织实施。
(四)年级辅导员和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所交待的其他工作。
五、工作考核
有关绩效考评的各项规定参见《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学绩效考评制度》。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7年10月27日
附件下载: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年级学生自治会候选人报名表.docx (12.21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