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关于评选优秀团支部和红旗分团委的通知,我院分团委也将积极行动起来,开展学院团支部的总结表彰工作。我院团委初定于2008年4月11日举行学院优秀团支部评选的现场展示会,要求如下: 一、时间:2008年4月11日晚6:30 二、地点:将择日通知 三、参与人员:学生会主席团及部长、各班班长、支书 四、现场要求ppt展示,希望各支部能够尽早做好准备。具体收集办法,周四例会通知。 希望各团支部认真准备此项工作。 附件: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分团委 2007-2008年度“优秀团支部”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舞和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发奋成才,不断推动我院共青团事业蓬勃发展,院分团委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07—2008年度“优秀团支部”的评选表彰活动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尽可能科学合理地反映团支部的实际状况。 第三条 原则上不允许各团支部弃权不参加评选。某支部若要做出不参加优秀团支部评选的决定,须经过支部大会民主表决,并向院团委提交由2/3以上支部成员联名签署的不参评申请。 第四条 评选满分100分,其中分团委对各团支部工作评分占30% ,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支部书记联席会(以下简称团支书联席会)对各团支部工作评分占20%,现场得分占50%。 其中分团委对各团支部工作评分包括组织部评分、宣传部评分和实践部评分,各占10%。 团支书联席会对各团支部工作评分包括每月工作评分,占20%。 现场得分包括展示得分和投票得分,各占25%。 第五条 院分团委将推荐总分前两名的两个团支部申报校优秀团支部。 第二章 分团委对团支部工作评分办法 第一条 本部分由院团委老师监督,学生会主席团和组织部长、宣传部长、实践部长具体执行。 第二条 本部分总分30分。 第三条 本部分评分主要依据为院团委、学生会关于各团支部工作的书面记录,同时参考各团支部提交的书面材料。 第四条 具体计分参照以下办法: 组织部 (一)团会工作评比[A](满分2分): 主题团会:要求:有组织部副部长级以上人员证实或有相关活动的照片及书面材料等。 主题团会每进行一次可记0.5分基础分。另外,策划方面,活动构思新颖,可加0.2-0.4分;宣传工作方面,为本班主题团会出一份海报可加0.1-0.2分,出展板可加0.4-0.5分;组织方面,组织有力,同学参与积极,可加0.2-0.5分。 团会召开情况(2分)。具体包括: (1)校院团委安排各支部开展的团会的执行情况(0.5分); (2)各支部自主开展团会的数量(0.5分); (3)各支部自主开展团会的效果(0.6分); (4)团会的书面记录和宣传工作(0.4分); (二)主题活动测评[B]( 2.5分) (1) 积极参加校团委举办的各种活动(非集体活动)并获一等奖的团员,每人给予其所在团支部0. 4 分, 二等奖的,每人加0.2 分,未获名次的,每人加 0.1 分;积极参加院分团委举办的各种活动(非集体活动)并获一等奖的团员,每人给予其所在团支部0. 2 分,二等奖的,每人加0.1 分,未获名次的,每人加 0.05 分。 (2)积极参加校团委举办的大型集体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的,对该团支部分别加 0.4、0.3、0.2 分,未获奖的,加 0.1分,其他奖项加0.3分;积极参加院团委举办的大型集体活动,并获一、二、三等奖的,对该团支部分别加 0.3 、0.2 、 0.1 分,未获奖的,加 0.05 分,其他奖项加0.2分。 (3)团支部特色活动开展情况(1分)。参照以下标准计分,可按具体情况给出中间分数,精确到个位: 无(0分)、较少(0.3分)、较多(0.6分)、多而且效果突出(1分) (4)本部分累计不得超过 3分。 (三)组织部活动评比 [C](满分2分) (1)基本分:1分 (2)对于积极参加组织部活动的团支部或个人给予适当加分,但所加分数不超过0.5分。 (3)提议分:有好的活动建议的团支部,建议被全部采纳的加0.5分,部分采纳的加0.3分,因客观原因未被采纳的加0.1分 (四)拉拉队等组织工作评比 [D](满分2.5分): d1:金秋艺术节拉拉队(1分) d2:校运会拉拉队(1分) 要求:A.活动中组织热情高,拉拉队尽职尽责 B.服从学生会安排,拉拉队基本尽职尽责,基本保证出勤率 C.保证出勤人数,组织好,无迟到早退 D=d1+d2+d3 (五)总分: I=A+B+C+D (注)各团支部基础分为0分,满分为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记。 宣传部: (一) 对于团支部自身的宣传(满分4分) 1、团支部举行活动,做海报一张可加0.2~0.3分,做展板一块可加0.5~0.7分(其中具体加分视质量而定),向广播台投稿一篇并且发表可加0.1分。若有其他新颖的方式进行宣传,可另加0.2~0.5分(具体加分视形式而定),团支部的活动如果开展成功,宣传工作总体上比较出色,可根据情况给该支部另加0.2~0.5分。(满分2分) 2、在院级校级的活动中(如球赛,运动会,学习竞赛),为自己支部做宣传的可以给予加分,做海报1张可加0.1~0.2分,做展板一块可加0.3~0.5分,其他宣传手段可视情况而定,加0.2~0.5分。(满分2分) (二) 协助院的宣传。(满分4分) 1、 院内的活动,协助宣传部进行宣传,可以加分,做海报1张可加0.2~0.3分,做字条1张可加0.1分,向广播台投稿一篇并且发表可加0.2分。(满分2分) 2、 校级活动或者学院组织的校内活动,协助宣传部为学院作宣传可以加分,做海报一张可加0.2~0.4分,做字条1张可加0.1分,向广播台投稿一篇并且发表可给团支部加0.1分。(满分2分) 3、 在协助院的宣传中,团支部若提出新颖的宣传方案并且实施效果不错,可以另加3~7分。 (三) 对宣传部工作有特殊贡献者(非宣传部部委),可给所在团支部加0.5~1分。 (四) 在评选期间,团支部发表新闻报道或是制作展板的,可在以上基础上酌情加分。(满分1分) (五) 总分为各项之和,记为Q。 实践部 (一)各团支部基础分为0分,满分为10分,超过10分以10分记。 (二)暑期实践活动评估:(满分4分) 个人活动: 1、上交成果者,每人次加0.2分; 2、上交成果获优秀成果或个人奖的,每人次再加0.2分。 团队活动: 1、基本分:1分 (G1) 2、附加分: ( G2) (1)活动构思新颖,有较强的社会意义,加0.3-0.5分; (2)热情高涨、组织有力,加0.2-0.6分; (3)根据活动材料记录整理情况及宣传力度(如海报、展板或媒体宣传等),加0.2-0.6分; (4)根据活动对象的反馈意见与评价,加0-0.6分。 要求:活动本身有一定的实际意义。活动前有计划、宣传,活动后有小结、反馈意见。活动中同学们有一定的参与热情、组织性及协调性。 (注)团队总分为G=G1+G2,每个队员得分为G/N(团队人数),团队队长再加0.2分。团队队员得分最高不超过1分。各团支部每个团队加分不能超过2分。最后得分不得超过4分。 (三)青年志愿者活动评估:(满分3分) 1、院级活动: (1)参与分:一次活动参与人数10人以上加0.6分,5-9人加0.4分,5人以下加0.2分; (2)提议分:有好的活动建议的团支部,建议被全部采纳的加0.5分,部分采纳的加0.3分,因客观原因未被采纳的加0.1分 2、对于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个人,将予以所在团支部酌情加分。 (四)部里各项活动评估:(满分3分) 对于积极参加部里各项活动的个人或团支部给予适当加分,最高分不超过3分。 (五)总分为各项之和,记为P。 第三章 团支书联席会评分办法 第一条 本部分由院团委老师监督,团支书联席会具体执行。 第二条 本部分总分20分。 第三条 本部分评分主要依据为《数学与统计学院团支部书记评议表(试行)》对各支部书记的考核评分及对各支部2007年9、10、11、12月及2008年3月的工作评分。若相关材料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交,该支部该月评分以0分计。 第四条 具体计分参照以下办法: (一)对各支部工作评分,总分为20分. 所考核的为2007年9、10、11、12月和2008年3月共五个月的团会记录及相关活动记录,每月满分为5分。 所有支部中该月团会完成最好的支部计为5分,较好为4分,合格为3分,不合格为2分,未交相关材料计0分。 (二)各支部该项最后得分=个月得分之和/25)*20,记为H。 第四章 现场得分计分办法 第一条 本条由院团委老师监督,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各部部长、各班班长及团支部书记具体执行。并邀请其他院相关负责人作为评委打分。 第二条 各参选支部选派一名代表作现场演讲以及支部工作展示,对本支部一年来的工作做简要介绍。演讲内容要求符合实际,演讲时间由组织者视具体情况而定。所有参选支部演讲结束后评委打分,并进行投票。 第三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各班团支部书记有投票权,每人限投一票。以上人员若确有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现场投票,可向院团委提交申请后委托一人代为投票。 第四条 无论本支部是否参选,班长、支书都必须参与投票。 第五条 具体计分参照以下办法: (一)评委判分占25%,投票占25%。 (二)现场PPT展示评分要求。 1.展示内容(12分) (1).工作成绩突出,活动特色鲜明,材料典型、充分,主题深刻、集中,角度新颖、得当 (5分) (2).主题鲜明、突出(3分) (3).讲稿内容、文笔(3分) (4).事、情、理交融,逻辑严谨,说服力强(1分) 注:避免出现常识性及政治性错误。 2.展示技巧(6分) (1).PPT等辅助展示独特新颖(3分) (2).普通话标准,口齿清晰,语言生动、形象,语气、语调、声音、节奏富于变化,轻重缓急,抑扬顿挫切合演讲内容;能准确、恰当地表情达意,富有感情。(2分) (3).动作、表情、能准确、直观、灵活地表达演讲内容和思想感情(1分) 3.展示效果(4分) 演讲及辅助展示精彩有力,具有强大的鼓舞性、激励性、说服力、感召力和召唤力。 4.脱稿(2分) 表现熟练程度 5.演讲时间(1分) 时间限制为4分钟,若超时,每半分钟扣0.2分,扣完1分为止。 评分方法: 所有评委评分的平均得分为最后得分(F1)。下一团支部演讲之前宣布上一团支部的得分。 (三) 投票得分(F2)的计算公式为: F2=(该班实际票数/得票最多的班级票数)*25 (四)总分为 F=F1+F2 第五章 评分结果 各团支部最后评分结果为:M=P+D+Q+H+F 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六章 附则 第一条 本条例由院团委监督,院学生会主席团负责执行。 第二条 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属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委员会 二○○八年四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