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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会记录

2015年09月24日例会记录
发布时间:2015-09-24   点击次数:  次

1.关于2015-2016学年第一学期2015级新生在系统中选课操作说明

一、登录武汉大学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http://210.42.121.241/);
    二、选择“学生”,输入“帐号”(学号)、“密码”(初始密码是生日,8位)和“验证码”;
    三、2015级新生课表是预排预选,除体育由学生自己网上选课、“大学英语”由大英部根据分级考试结果直接输入相应课头以外,其他课程都由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秘书导名单,不用通过系统选课;2015级新生需要确认本人课表;
    五、“大学英语”由大英部根据分级考试结果直接输入相应课头,学生不用通过系统选课(见附件《2015级大学英语分级分班情况说明》);
备注:由于今年新生军训9月29日结束,2015级新生课表是预排预选,除体育由学生自己网上选课以外、其他课程都是导名单,本科生院将不以学院为单位分时段安排教室管理中心机房供学生选课,各院(系)可以组织2015级学生集中选课,有条件的学生也可以自行操作;
    新生选课系统将于9月30日上午10点开放,选课时段:9月30日上午10:00-10月17日下午17:00。选课系统不支持个人课表中出现同一时段选中2个以上课头,请同学们慎重考虑,提高选课的一次中选率;学生一定要及时查看本人课表,对于选了课不去上课的,成绩将以零分记载,存入学生档案,并按所选课程学分收费;没选上的课程无法参加考试并获得成绩。
    高年级学生补选2015级课程的选课时段:10月8日上午10:00-10月17日下午17:00。选课服务器一天24小时开放,在高峰时期登陆不了本科生教学管理系统的学生可以选择避开高峰期选课。
 
2.关于“黄鹤杯”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系:
     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支持、武汉市人民政府主办,中国武汉人才市场承办,武汉海外高层次人才联谊会协办的2015年“黄鹤杯”高层次人才创业项目大赛”于2015年7月-9月在全球范围内接受报名。
     本次大赛以“面向全球、创响中国、赢在武汉”为主题,鼓励和支持国内外高端人才来武汉创业发展。根据计划,大赛将在全球遴选出符合武汉市发展导向的优秀项目,7月至9月底初赛阶段、10月至11月初复赛阶段、 11月 7日 在武汉香格里拉大酒店进行总决赛并颁奖。
一、参赛对象
1、有海外工作学习经历,在海外有创新创业工作经验和创业项目的创业团队。
2、国内重点院校及研究机构,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等成熟的创业项目与计划,其技术成果国内领先,符合我市产业发展要求,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并能实施产业化。
3、有来湖北武汉创业发展意向的各类人才。
二、项目提交
三、奖励办法
大赛设一等奖1名,奖金100万元(其中,现场奖励50万元,落地武汉奖励50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20万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5万元。入围项目落地,优先推荐申报武汉黄鹤英才计划、3551光谷人才计划及各类人才工作项目,同时享受有关优惠政策。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池健
联系电话: 13871580566 68752067
 
请各学院、系参看竞赛有关事项,并动员学生创业团队积极参赛,特此通知。
 
3.关于2016年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科研课题实习项目的通知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加拿大信息技术与综合系统数学组织(以下简称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英文名称Mitacs)关于本科生实习的谅解备忘录,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中国优秀本科生赴加拿大开展科研课题实习。现就我校学生申请项目及学校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品学兼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热心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
3.申请时年满十八周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项目实施院校的全日制在读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4.具备出色的英语口语及写作能力。
5.选派对象不包括: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尚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二、选派领域及实习内容
1.专业领域主要但不仅限于自然科学、科技、工程与数学等。
2.实习内容主要包括:
 

1)
跟随导师进行相关科研课题实习;
2)
通过报告、会议及联谊活动等形式与加拿大各行业及政府代表展开交流;
3)
参加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举办的关于团队合作、问题解决、交流与沟通技巧及创业等方面的研讨会;
4)
以报告会形式向加拿大高校师生及各行业代表汇报研究成果;
5)
准备与所研究课题相关的非学术性论文,就大学教育创新展开交流;
6)
与来自其他国家的学生开展交流活动。

 
三、资助内容和实习期限
国家留学基金按照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提供实习期间2个月的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机票及签证申请费;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将负责学生在加拿大实习期间一个月的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后勤安排及组织活动等相关费用。
实习期限为3个月。
 
四、申请步骤:
 
1、接此通知后,请院系根据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提供的可申请课题列表(详见网站www.mitacs.ca/GRI2016)对申请者进行选拔,确定推荐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在选拔时尽量避免集中于某个专业。
2、请通知被推荐人于2015年9月30日前登录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网上报名系统https://lc.mitacs.ca/globalink/,完成网上申请。
3、9月30日上午11点之前,请院系本科生教学秘书以书面形式将结果报送本科生院学籍管理办公室105室。报告内容应包括遴选时间、遴选方式、遴选结果、被推荐人姓名、学号、专业、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报告需分管本科生教学院系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4.10月8日-10月10日,本科生院网站公示遴选结果,国际交流部组织被推荐人完成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
5.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评审录取。
  六、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后确定候选人名单并提交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将对其进行评估并提供拟录取人员名单及课题、导师安排。
本项目派出人员本科毕业后再次出国留学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如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研究生学位,亦不受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的限制。
录取人员将在加拿大开展为期3个月(2016年6-9月,共12周)的实习。人员派出后不得延长实习期限或提前回国。
咨询邮箱:intoffice@whu.edu.cn
联系电话:国际交流部 陈老师  87288297
          本科生院  占老师 68752645
                                                     本科生院
                                                   2015年9月22日
 
4.关于“微知著才库2017届高潜质(IT)大学生奖学金”的评选通知
    微知著才库2017届高潜质(IT)大学生奖学金”是由微知著才库发起的国内最大规模的单项奖学金,致力于用专业的人才评估技术选拔全国TOP100高校TOP1%高潜质大学生,为其搭建与中国优秀IT互联网企业的沟通桥梁,帮助其快速成长,在我校的奖学金评选工作现正式开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籍全日制计算机学院、电子信息学院(互联网相关专业)、国际软件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互联网相关专业)等IT类2017届毕业的研究生及本科生,有同等能力的其他专业可。获得本奖学金,不影响其他奖学金评定资格。
二、奖励标准
    研究生:7000元/人 ;本科生5000元/人
    评选结束后由学校组织发放。本奖学金不附带任何条件。
    微知著才库将组织专业团队向获奖学生心仪的企业推荐,包括创业型企业、知名民企(腾讯、阿里、京东等)、知名外企,帮助优先获得实习、就业特别机会。所有成长支持均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三、评选标准  
(一)研发类(TOP1%)
    要求申请人有独立或作为主要承担者解决过专业性较强技术问题的经历。我们将着重考查申请人在此过程中是否展示出良好的分析专业问题、解决专业问题、学习新知识、创新、以及人际交流、成就导向、主动、团队精神、客户导向、正直/坦诚/值得信赖等行为特质。
    发展目标(5分制,3分以下暂不入选):
    5分:可成为公司级技术专家
    4分:可成为产品级技术专家
    3分:可成为专项技术专家
(二)管理类(不超过3‰)
    要求申请人作为领导者带领团队完成过艰巨任务,如组织活动,特别是组织大型商业活动的经历。我们将着重考查申请人在此过程中是否展示出优秀的商业智慧、团队领导、工作安排、建立商业关系、培养他人、以及成就导向、主动、成长导向、团队精神、客户导向、正直/坦诚/值得信赖等行为特质。
    发展目标(5分制,3分以下暂不入选):
    5分:可成为大中型组织跨职能管理人员或领导者
    4分:可成为中小型组织跨职能管理人员或较大型组织职能负责人
    3分:可管理管理者,即下属还会有下属
特别声明:
    1.成绩、学校声望、党派、性别不作为评选的主要标准 ;
    2.名额不限。
 
四、评选流程
 
    有意向参评大学生直接将申请资料提交至: jxj@weizhizhu.com 
    申请资料包括:个人简历(一页纸)、亲笔手写的“能体现本人专长” 一个案例(一页纸,照片或扫描件)。
    申请截止时间:9月24日(星期四)24:00。
 
“微知著才库2017届高潜质(IT)大学生奖学金”评选交流会
    时间:9月23日(星期三)晚上19:00
    地点:计算机学院B403教室
 
联系方式
网址www.weizhizhu.com                      QQ:100905107
TEL:0755-29649091 /18682266806               新浪微博:@微知著才库
微信公众号:微知著才库
 
5.关于评选2015学年度雷军奖学金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办法》精神,现将2015学年度雷军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名额及标准
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全校共评选本科生30名,每人奖励20000元。
二、申请本奖学金的本科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综合素质测评表F2)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5%。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本奖学金评定:
(一)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二)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三)在科研工作或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四)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五)在申报评选的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现象;
(六)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七)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四、评审程序
(一)由符合本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申请表”,并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
(二)学院(系)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针对申请学生进行初审,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学生上报学工部。
(三)学工部负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的原则审核报送申请材料,报“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学生的“武汉大学雷军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和雷军奖学金候选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2)、所得荣誉的证书或发表文章等的复印件(2014-2015学年度)以及2014-2015学年度的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电子版的申请表和汇总表发至邮箱:xgbswb@whu.edu.cn,请注明:学院+雷军奖学金申请材料。
(二)以上材料请于10月8日中午十二点之前,上报到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电话:68756367。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2日
 
6.关于评选2015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管理办法(试行)》精神,现将2015学年度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奖励名额及标准
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全校共评选18名,其中,一等奖6名,8000元/人,二等奖12名,5000元/人。
二、评奖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良好,在评选年度未受到纪律处分;
2.申报学生在评选年度原则上应能够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附加条件及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申报学生除满足基本条件外,需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三条:
1.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在校期间各科成绩均合格且成绩优秀,总成绩绩点达到3.5分及以上。
需提交的材料:①学院盖章的成绩单;②至少由3名其在读期间的授课教师签名的证明其自学能力的推荐信。
2.具有较强的质疑能力:对教学内容和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且持之有据者。
需提交的材料:①对某一个或某些教学内容及传统学术理论提出质疑的报告;②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质疑报告的合理性的客观评价。
3.具有独立研究的能力:凡是在教师指导下,能够独立地提出研究课题,且能付诸实践者。
需提交的材料:①自己独立提出的课题研究报告;②2名副高职称以上的教师对课题研究报告的原创性和实践性的客观评价。
4.拥有原创性成果:凡是在文学、艺术、科学等领域上进行积极探索,且做出了原创性成果者。
需提交的材料:自己原创性成果的复印件或能证明自己原创性成果的文件、实物等(如果是论文,则需同时复印该论文所在杂志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对于专著,需要提供样书。如果有的话,还可以同时提供获奖情况、社会反响情况、被引用情况,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如果是创造发明,则可提供详细的创造发明报告书或实物;如果是某种有价值的社会实践活动,则需提供详细的社会实践活动方案及终期报告)
5.具有理论联系实践的能力:能够独立地进行社会调查并提出有价值的研究报告,且对有关部门有实用价值或被采用者。
需要提交的材料:①研究报告样本;②能够证明该研究报告被相关部门采用或对其有实用价值的相关资料。
三、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由符合本奖学金评审条件的学生填写《“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申请表》,向学院提出申请。所有申报者另需要提交如下材料:①一份本人的创造性学习详细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申报者开展创造性学习的过程以及取得的成绩等;②附加条件中任意三条的证明材料。
(二)院系初评:各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根据申报者所提供的材料,以及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初评,最终选取不超过2名候选人按推荐顺序报送学校评审委员会。
(三)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的候选人材料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18名获奖学生。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推荐学生的《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申请表》(附件1)和《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候选人学生汇总表》(附件2)、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申请表和汇总表发至邮箱:xgbswb@whu.edu.cn,请注明:学院+武汉大学刘道玉创造学习奖申请材料。
(二)以上材料请于10月8日中午十二点之前,上报到学工部学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电话:68756367。
 
特此通知
学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2日
 
7.关于评选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培养学生团结奋进精神和集体主义观念,建设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武大学字[2012]11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班集体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3号)、《武汉大学本科学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武大学字[2009]22号)等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2014-2015学年度奖学金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以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凡具有武汉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和学生班集体,均可参加评选。
二、奖学金评选条件和要求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评奖年度无违法违纪行为。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严谨求实,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成绩合格。
5.综合测评优良,基本素质和课程学习成绩两个测评项目原则上位于本测评单位的前50%。
6.符合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各项条件,且课程学习成绩位列本测评单位的前10%的学生,原则上应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专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各专项奖学金的评定与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一般应同时进行。有资格同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学生,最多可申报一项专项奖学金,可兼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的荣誉,但只能获得金额较高项的奖金。
三、先进班集体及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一)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全班同学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思想教育活动,出勤率高,效果好;思想积极上进,要求进步的同学多。
2.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系融洽;尊敬师长,诚实守信,文明礼貌;勤俭节约,爱护公物,讲究卫生,遵守公共道德。
3.全班同学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无违法违纪行为;能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勇于同不良行为作斗争。
4.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全班同学必修课学习成绩优良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
5.经常开展健康有益的课外活动,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和文体比赛并取得较好成绩;同学自觉锻炼身体,体育达标率在90%以上。
6.班委、团支部组织健全,有健全有效的班级制度;学生干部能以身作则,团结协作,积极努力开展各项工作,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能起到示范作用,受到师生广泛好评。
2.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先进班集体”的荣誉称号。
3.同等条件下,具备下列条件者优先:
(1)对国家和社会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为学校的改革、建设和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四、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社会责任感强。思想积极上进,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能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模范执行大学生行为准则,关心集体,爱护公物,热心公益;热爱劳动,讲究卫生,勤俭节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文明礼貌,诚实守信。
3.学习态度端正,追求真理,崇尚科学,刻苦钻研,积极实践,勇于创新;评选年度内必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成绩优良;应当参加大学英语四级考试(CET-4)的,考试成绩合格以上。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课外活动,努力提升各项综合素质;自觉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育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及以上;应当参加军训的,军训合格。
5.评选年度获得丙等或丙等及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二)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需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优秀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
2.评选年度内基本素质测评和课程学习成绩以及实践创新能力均位列参评班级前50%。
(三)三好学生标兵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标兵除符合三好学生评选条件中的各项规定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获得公认与好评。
2.学习成绩优异,评选年度内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或专业前10%,并获得甲等或等同于甲等的优秀学生奖学金。
3.前一学年度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
五、评选比例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选比例及奖励额度
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甲等奖学金、乙等奖学金、丙等奖学金,比例分别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5%、10%、1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2.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哲学、历史学(含世界历史、考古学)、地理科学、经济学等基地班,弘毅学堂数学班、物理班、化学班、生物学班、计算机班、国际数理经济与数理金融班、国学班等弘毅班,人文科学试验班学生评选基础学科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参评学生总数的5%、15%、30%,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3.农业水利工程专业、测绘工程专业等本科专业学生评选专业优秀学生奖学金。甲等、乙等、丙等的评选比例分别不超过该类参评学生总数的5%、10%、35%,奖金分别为人民币3000元、2000元、1000元。
(二)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标兵的评选比例
先进班集体每年评选数量一般不超过参评班级总数的10%,先进班集体标兵每年评选数量不超过10个。
(三)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的评选比例
优秀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23%;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人数不超过参评学生总数的10%;三好学生标兵全校共评选60名,由学生所在学院(系)依照评选条件和学校分配的名额提名推荐,本科学生人数1000人以下的学院限报2名,1000人以上的学院限报3名,学校评审确定最终名单。
六、评选程序
(一)奖学金和先进个人评选程序
1.各学院(系)在本单位网站公布评分细则,明确“实践与创新能力”的加分标准,并公布院系评审小组办公电话以及电子邮箱。
2.由班级导师、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测评小组进行评议和核查,根据得分和奖励比例确定初选名单。
3.由班级导师签名并经学院(系)辅导员、主管领导审核后,填写《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附件3)报学院(系)评审小组评审。
4.各学院(系)于2015年10月16日前在本单位网站上公示初选名单,同时将公示网址上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指工作日,下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学生监督。
5.各学院(系)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获奖学金及先进个人的学生名单于2015年10月23日前报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学生个人对奖学金评审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有异议者,可在本单位初评结果或撤销奖学金的决定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所在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3日内作出答复。
学生若对所在学院(系)奖学金评审小组答复仍有异议,可在评审小组答复后3日内向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办公电话:68756367,电子邮箱:xgbswb@whu.edu.cn)提出申诉,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后,在10日内作出处理意见,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学院(系)。
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系)申报材料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奖学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二)先进班集体评选程序
由班级在总结自评的基础上向学院(系)提出申请,学院(系)根据评选条件进行初评,填写《武汉大学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2),经学生工作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三)先进班集体标兵评选程序
由学院(系)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个班级,填写《武汉大学先进班集体标兵推荐表》(附件2),准备详尽推荐材料并提供相应证明,报学生工作部审核。经学校评审小组评审后,由学校审批。
七、工作要求
评奖评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学院(系)要加强领导,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学校和学院(系)的有关文件,明确各项评奖评优的要求和规定,指导学生对本学年度的学习、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确保评选质量。
评奖评优工作涉及面宽、时间紧、任务重,各学院(系)要依照本通知精神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要及时反映和解决评奖评优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对学生有关评奖评优的申诉要认真及时答复。
开展评奖评优活动是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的基本形式,各学院(系)要通过评奖评优活动在学生中树立榜样,大力宣传先进典型,鼓励学生争取优秀、发展特长、开拓创新,引导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同时,要积极帮助后进学生分析落后的原因,加强对他们教育引导,争取获得进步。
特此通知
 
                     3.武汉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审批表
 
 
                                       武汉大学
2015年9月23日

8.【查课】 
从下月开始每月最后一周挂出该月缺课名单大家要按时上课哦~

9.【晚点名】
从十月份开始周末晚点名工作,由各班班长负责

10.【十一放假统计】
各班班长支书统计本班同学放假离校情况,将汇总表格交至各年级辅导员老师处

11.体育部
10月18日有环山跑活动,各班体育委员收集报名同学的姓名、性别、学号及联系方式,于10月1日交给体育部
联系方式:13100957333
注:各班体育委员加群:147754385

12.文艺部
本周六晚7:00樱顶大活疏影剧社年度大戏《活着》

13.青协
青协将于9月25日晚到2015级各寝室发志愿者注册申请表 
 
14.【党课】
党课即将开班请各位有意向的同学与下周一(28号)提交纸质的入党申请书至各级辅导员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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