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院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一, 组织管理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陈化院长、张明智书记、冯慧副院长、赵会江副院长。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制定我院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根据文件要求成立若干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须无直系亲属报考本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的复试考核,并负责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政策、纪律、专业等方面的培训。
二, 复试基本分数线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
政治/外语55,业务课75,总分315;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
政治/外语55,业务课90,总分370.
获得我院2015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的考生,报考我院并且初试成绩达到相关专业国家线,服从专业调剂,经体检合格,将按既定的优惠政策免复试录取。
三, 指标分配
专业(领域)名称 |
基础数学 |
计算数学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
应用数学 |
统计学 |
应用统计专业学位 |
合计 |
招生计划(推免生+统考生) |
32 |
16 |
18 |
16 |
15 |
20 |
117 |
接收推免生人数 |
14 |
11 |
10 |
5 |
10 |
12 |
62 |
录取统考生计划 |
18 |
5 |
8 |
11 |
5 |
8 |
55 |
参加复试(含优秀营员)人数 |
16 |
4 |
6 |
6 |
6 |
14 |
52 |
四,复试内容:
所有统考生复试均由专业课笔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及综合面试三部分组成,学术型研究生复试是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由基础数学、计算数学、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应用数学等4个二级学科分别组织复试小组实施,统计学和应用统计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由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试小组组织实施。
1.专业课笔试:各复试小组自行命题阅卷,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听力测试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可事先印制若干套口试试题,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满分为100分。
3. 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动手能力、专业思想、心理品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综合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基础数学专业的面试分方程、代数拓扑几何、函数论三个方向进行。)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将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笔试。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
五,成绩核算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分)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1.复试综合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60 %+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30%, 满分100分。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综合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总成绩/5)× 60 %+复试综合成绩×40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是录取与否的依据(按指标依序录取),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
各复试小组根据该小组考生的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排名及招生计划给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对复试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院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我院将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形式包括考生所在单位提供有关情况,或在对考生复试的同时将组织学工干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七,调剂复试
1、 接收校内调剂
接收校内调剂原则上应本着从生源充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向生源不足的学科专业(或领域)调剂的原则进行。
调剂原则上应按统考科目相同、专业考试科目相近或学科专业相近,且初试成绩须上调入、调出单位分数线(“双上线”)的要求进行。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之间可双向调剂。
有意校内调剂的考生须在参加复试报到时登记.
2、接收校外调剂
我院生源不足的学术型招生专业(学科)可从本专业(学科)实力较强的高水平大学中择优接收部分学术型调剂生源。
调剂生源的毕业与报考单位须均为高水平大学,且初试成绩须上国家及我院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双上线”)。
所有校外调剂生须于
八,体检
考生可在复试期间进行体检,也可向我院提交自行在三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信息公开
我院将在本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布本复试细则,各系或学科、专业招生人数,参加复试所有考生(含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评成绩等信息。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前,将在本院的网站上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公示期不少于10天。举报电子信箱为math1@whu.edu.cn,电话为02768754125,对考生的举报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
为加强信息公开、方便考生查询,经学校研究生院审核通过的拟录取名单,将同时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服务系统”予以公布,以实现便捷、高效、及时地公开招生信息。
十,双向选择及“1+
复试阶段即可按院相关规定开展硕士生与导师双向选择工作,最后确认工作须在入学后在我校研究生信息系统网上完成。我院将在2016 级的硕士研究生中(含推免生)按相关规定实施“1+4”硕博连读方案,申请者须填写《武汉大学2016级“1+4”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gs.whu.edu.cn/上下载),并提供两位具有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专家推荐信(注明专家详细信息)及其它相应的证明材料,于9月份开学报到时提交到学院,并须参加由学院组织的资格考试。入选“1+4”硕博连读的2016级硕士研究生应选择具有2018年可招生的博士生指导教师为导师,占我院2018年博士招生指标。
十一,录取原则、类别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办法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十二,复试安排:
我院复试时间为
达到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夏令营优秀营员除外)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于
资格审查:我院将认真核对考生的报考信息,按报考条件严格审查考生(含统考、联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
考生不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复试费用:100 元/生。
复试安排如下:
面试地点:按学校安排,在标准化考场集中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