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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15年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函调及户档转接等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5-05-21  点击次数:

  1、思想品德调查表:

  “思想品德考核表”应盖基层党组织章,应届生由所在学院党委开具;非应届初录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有工作单位的

  (1)档案由单位保管,首选党务部门填写政审函,没有党务部门的由人事部门填。

  (2)档案托管的,则由档案托管部门出政审函,由单位出具现实表现材料。

  第二种:无工作单位的

没有参加工作的初录研究生由街道或者村镇填写,或者由硕士所在学校填写。请在函调的规定时间内快递或送到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燕唯佳老师处,联系方式:027-68754907.

所有初录研究生的“思想品德考核表”必须用黑色笔填写,以便存档。

  2、档案:

应届生的档案若现在无法寄出档案,由院系开具应届生证明盖章后,档案可于毕业前后再寄出(证明材料和政审表一起寄过来);往届生应凭调档函,速到档案所在单位调档并快递至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燕唯佳老师,档案要在615之前寄到。

定向与委培博士生无需调档,需要政审,需签订相关协议与政审函一起邮寄过来。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外省高校学生,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转往单位为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去处为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省内高校学生,武汉大学党委组织部。该介绍信由考生本人携带,于开学之后交给本班党支部书记,请注意保管以免遗失。

  4、户口迁移:

  遵循自愿原则,迁移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珞珈山16/武汉市武昌分局珞珈山派出所 。迁移证由考生本人携带,于开学之后交给本班班长,请注意保管以免遗失。

5、通知书:

将于6月中下旬寄出,收信地址有改动的同学请将新地址及收信人姓名用电子邮件发送至math1@whu.edu.cn

 

 

                                         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年5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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