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1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招生工作,在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基础上,根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0年博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如下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1、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复试、初录工作。
2、成立五个复试小组: 基础数学专业分方程和函数论两个组,组长分别是陈文艺教授和涂振汉教授;计算数学专业一个组,组长胡宝清教授;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专业一个组,组长高付清教授;应用数学与运筹学与控制论专业一个组,组长羿旭明教授。每个复试小组由有博士生指导教师参加的不少于5名本专业的具有正高职称、办事公正、无近亲属报考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设组长1人,另安排1名青年教师或优秀博士生现场记录。
职责:按本细则要求组织该小组考生的复试工作,并给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
二、复试分数线
我院今年博士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为:外国语55分, 两门业务课60分/门,其余科目(含政治、两门加试业务课)60分/门。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分数线为:外国语50分, 业务课60分/门,其余科目(含政治、两门加试业务课)60分/门。
三、调剂复试
在相同二级学科内初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导师复试。凡申请调剂导师复试的考生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调剂复试审批表》(以下简称《调剂复试审批表》),经调入、调出两位导师同意、调入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即可调剂复试。《调剂复试审批表》交研究生院招生就业工作处备案。
四、招生计划及指标分配:
我院2010年招生计划为28人(含硕博连读生4人),少数民族计划1人。
我院每个博导每年至多可招收博士生2名(含硕博连读生,少数民族计划除外)。
五、复试内容和形式(以下均为百分制)
1、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听力测试可以单独放录音笔试,也可以结合口试通过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可以事先印制若干套,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
2、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设计思想和展望的报告。复试小组要进行认真的评价,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3、综合素质测试。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须详细记录面试过程,并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
4,对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须按《招生简章》的要求,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且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由我院自行组织,每门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掌握。
六、成绩核算
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其中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占20%,考生提交报告的评价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40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综合成绩加权而得,百分制, 其中: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综合成绩占40%, 计算公式为: 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成绩总分/3*60%+复试综合成绩*40% 。
考生的复试结果将于复试后一周内尽早在院网页上及时公示。
七、录取原则、类别及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按照对外公布的复试分数线、招生指标和入学考试总评成绩进行复试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培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思政教师专项计划”、“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属于定向培养。
委托培养:在职研究生属于委托培养。
普通培养: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属于普通培养。
(三)奖学金
博士生“基本奖学金”、“普通奖学金”的发放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八、体检
为保证录取质量,使新生入学后能尽快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依据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我校安排在5月7日(星期五)上午8:30-11:30由校文理学部医院(老武大医院)对复试考生(含硕博连读、提前攻博)进行体检(不需要空腹)。体检结果不符合标准的考生不予录取;对体检有疑问的考生须在一周内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资格审查及复试安排
请过复试线考生于5月7日(星期五)下午2:00-5:00间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及复印件和准考证,最后学习阶段的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硕士学位论文、学术论文等能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工作实绩的相关资料到我院研究生工作办
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