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5年加拿大Mitacs本科生实习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11 点击次数:次
各相关学院(系):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加拿大开展科研课题实习的通知》(留金美[2014]7021号)(见附件),2015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125名中国优秀本科生赴加拿大开展科研实习,各项目院校根据人才培养的实际需要推荐品学兼优的候选人,人数不限。我校作为项目院校,现进行候选人遴选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选派领域
主要涉及但不仅限于以下学科领域:自然科学、科技、工程与数学等。
国家重点学科、“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卓越计划”、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基地等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学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被推荐人条件
1.热爱祖国,身心健康;
2.专业排名在院系的前10%;
3.学习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百分制)或平均学分绩点不低于3.5分(四分制);
4.为四年制本科的三年级学生,或五年制本科的四年级学生;
5.具备出色的英语口语及写作能力;
6.本项目选拔范围暂不包括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三、资助内容和实习期限
对于被录取人员,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按照相应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标准提供实习期间2个月的生活费、一次性中国与加拿大之间的经济舱往返国际机票及签证申请费;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将负责学生在加拿大实习期间1个月的生活费、医疗保险费、后勤安排及组织项目活动等相关费用。
本项目实习期限为3个月(2015年6月至9月,共12周)。人员派出后不得延长实习期限或提前回国。
四、选拔流程
1.9月11日前,院系根据要求遴选候选人,并以书面形式将结果报送本科生院。报告内容应包括遴选时间、遴选方式、遴选结果、被推荐人姓名、学号、专业、电子邮箱、和手机号码。报告需院长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2.9月11日-9月15日,本科生院网站公示遴选结果。
3.9月16日-9月21日,国际交流部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网上申请。
4.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核,加拿大信息综合组织评审录取。
五、本项目派出人员本科毕业后再次出国留学不受回国两年服务期限制;如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攻读研究生学位,亦不受回国后工作满五年方可再次申请的限制。
联系电话:87288297(国际交流部)、68754039(本科生院)。
附件: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加拿大开展科研课题实习的通知
本科生院
2014年9月3日
附件(点击下载):关于选派本科生赴加拿大开展科研课题实习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