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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告

关于申报2009年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和大学生科研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12  点击次数: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调动全校本科生开展科研的主动性、积极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倡导以启发探索和创新性实验为核心的研究式学习,2009年学校将支持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国家项目”)40项、资助大学生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校级项目”)360项(不含自筹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是对科研有浓厚兴趣、学有余力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均可参与申报,学校鼓励学生开展跨学科、跨年级合作研究,项目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已获得项目资助且未结题者不得申报,毕业班学生不得主持申报国家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选题必须是在导师指导下自主设计。学校鼓励以实验为手段,以创新为目的,以解决本学科及其交叉学科、企业研发及自然界和人类生活中的某一问题为出发点,以知识、技术创新和研究方法创新为主的课题。已经获得学校支持的国家项目和校级项目选题不得重复立项。

 

 

(二)每位学生限报一个项目,国家项目和校级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国家项目一般为2学年(2009年9月至2011年5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0年9月;校级项目完成期限一般为1年(2009年9月至2010年9月),中期报告(表)提交时间为2010年3月。

 

 

(三)学院(系)需建立项目运行的保障机制,提供必要的软、硬件设施。由学院、指导教师、企业或政府部门资助等途径自筹经费的学生可以不受学校计划的限制参加校级项目申报,但需要纳入学校统一管理。

 

 

三、资助经费

 

 

(一)国家项目,每个项目申报教育部金额为1万元,学校按1:1配套,余额由学生所在学院(系)予以解决。

 

 

(二)校级项目,学校对每个项目资助500、800与1000元。资助额度视研究课题性质而定,学生所在学院(系)按1:1予以配套。

 

 

四、申报程序

 

 

(一)6月-8月,各项目团队负责人落实选题、指导老师及成员,并负责申报材料的搜集与整理工作。

 

 

(二)9月1日-12日,校级项目申报启动。各负责人在导师指导下填写《武汉大学2009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一式两份),并向所在学院(系)提交,不参加国家项目申报的组员,学院(系)可以灵活设置申报时段。学院(系)自行组织本单位申报项目的答辩,按成绩填制《武汉大学2009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二、一式一份)。

 

 

(三)9月14日-15日,各学院(系)推选出优秀校级项目,根据往年入围比例至多申报2-4项,填写《武汉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三、一式五份)、项目汇总表(一式一份)、信息统计表(见附件四,共有三张表单),并于9月16日-18日交实践办。

 

 

(四)学校组织专家对拟申报国家项目进行现场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国家项目确定后一周内各学院(系)提交校级项目申报材料。

 

 

(五)10月下旬学校发文公布国家与校级立项项目及其资助额度,与各项目负责人签定合同书(一式四份)。

 

 

五、注意事项

 

 

(一)各类型申报书、汇总表、合同书电子表格均可从大学生科研网站www.whukeyan.cn下载。上述电子材料一律使用office2003版本,以学院(系)为单位,压缩后集中发送至邮箱shijianban@yahoo.cn

 

 

(二)其它未尽事宜,由实践办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8752857。

 

 

 

 

附件:1.武汉大学2009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申请表

 

 

      2.武汉大学2009年大学生科研项目申报汇总表

 

 

      3.武汉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申报书

 

 

      4.武汉大学2009年国家大学生创新实验项目信息统计表

 

 

 

 

 

 

   

 

 

二○○九年六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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