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实践“三创”教育理念,进一步激发大学生的学习热情和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学校决定举办第三十二届大学生学习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科目
竞赛的科目为基本能力测试模块,包括申论测试、数学应用能力测试、英语风采大赛。其中,申论测试主要为应用文写作能力的测试,数学应用能力测试主要为运用数学方法解决简单的实际问题能力的测试;英语风采大赛由教务部和校团委联合主办,采用英语演讲形式进行。大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初赛和复赛由校团委制定具体方案下发各学院(系)和学部组织实施,决赛由教务部和校团委组织实施。
二、参赛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
基本能力测试模块中申论、数学应用能力科目竞赛时间为
英语风采大赛时间定为初赛
(二)竞赛地点
另行通知。
四、报名和参赛事项
(一)报名时间
申论、数学应用能力科目报名时间为
英语风采大赛科目初赛报名时间由各院(系)自行确定;复赛报名时间由各学部指定的承办院(系)确定;决赛报名截止时间为
(二)报名人数
申论测试、数学应用能力测试报名人数控制在在校学生人数的2%~5%,参赛者一律凭准考证和学生证参加竞赛。
英语风采大赛初赛各学院(系)自行组织竞赛,选出(或推荐)3名优秀选手参加由学部组织的复赛;各学部复赛选出2名选手参加学校组织的决赛。
(三)报名方式
申论测试、数学应用能力测试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各学院(系)登录教务部网站(http://202.114.74.132),在功能列表“快速通道”中进入“第三十二届学习竞赛报名”,输入学生学号或姓名,勾选其要参赛的科目,点击确定后即可。英语风采大赛决赛报名,在教务部网站功能中心的“事务列表”中进入“第三十二届学习竞赛(英语风采大赛)决赛报名”,下载后按要求填报并上传《武汉大学第三十二届学习竞赛(英语风采大赛)决赛报名表》。
五、竞赛奖励
学校对学习竞赛获奖个人和团体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具体设置奖励如下:
(一)个人优胜奖:申论、数学应用能力科目竞赛各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比率分别为各科参赛人数的5‰、15‰、30‰。
(二)团体优胜奖:根据个人获奖整体情况设团体优胜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三)优秀组织奖:根据学院(系)参赛的整体水平和在参赛中的组织工作成效,学校评出优秀组织奖共8名。
(四)英语风采奖:决赛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8名;复赛设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名。
学习竞赛获奖的个人和团体,将在2010年10月举行的“武汉大学本科生十大弘毅之星”评选活动颁奖典礼中,同时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二○一○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