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检查及做好2008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上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加强科学基金项目全程管理,保障我校承担的基金项目顺利实施,学校决定结合今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年度《进展报告》、《结题报告》上报工作,在校内组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年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年度检查
(一)检查要求:
全校各相关二级单位应成立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成员为主组成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基金项目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检查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单位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见附件一)的年度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本年度结题项目则检查整个项目执行情况)。项目负责人应汇报本年度(或全部)研究计划完成情况、取得的进展、经费使用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要求,检查小组在听取汇报的基础上应检查项目研究过程的原始记录,并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议、讨论,对项目执行情况作出评价,填写“2008年度校内各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二)。
各单位召开的在研项目检查会应欢迎本单位青年教师、博士生及有兴趣的教师参加旁听。
(二)时间安排:
2008年12月1日—12月17日各项目承担单位开展检查
2008年12月17日--12月19日各单位将检查结果交科技部
2008年12月22日--12月26日学校抽查在研项目执行情况
二、提交《进展报告》
(一)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统一安排,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2009年1月15号之前,完成《进展报告》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的上报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在2009年1月5日前将电子文件在ISIS系统上提交、纸质文件交给科研秘书审核,科研秘书于2009年1月7号之前将《进展报告》纸质文件1式2份统一交科技部基础研究办公室。提交《进展报告》清单1份。
(二)《进展报告》在ISIS系统上下载。请项目负责人在填表前认真阅读“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的说明”,并严格按照“报告正文撰写提纲”要求逐条填写,格式上要求整齐,内容要真实的反映本年项目的执行情况。
三、提交《结题报告》
(一)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统一安排,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在2009年2月20日-3月2日内,完成《结题报告》电子文件、纸质文件的上报工作。请项目负责人在2009年2月10日前将《结题报告》电子文件在ISIS系统上提交、纸质文件交给科研秘书。科研秘书于2009年2月17号之前将《进展报告》纸质文件1式2份统一交科技部基础研究办公室。提交本单位《结题报告》清单1份。
(二)《结题报告》在ISIS系统上下载。请项目负责在填表前认真阅读关于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的说明,及“结题报告撰写提纲说明”,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和相关类型的项目及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认真、逐条撰写《结题报告》,全面真实的反映资助项目的工作情况,确保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三)《结题报告》中“经费决算表”的填写请参见附件三“经费决算表的填写说明”。
四、提交《进展报告》、《结题报告》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承诺栏”必须由负责人亲笔签名。
2、“项目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查和对今后工作的意见栏”由各承担项目单位填写,请各单位审核《进展报告》、《结题报告》并对表中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及下一步工作安排(或是否完成了研究计划等)签署意见。
3、《进展报告》、《结题报告》请用A4纸双面印刷,纸质封面,左侧装订。1式2份由各单位统一交科技部基础研究办公室(不接受个人提交的报告),其中1份由校内项目承担单位签章留学校存档,1份由学校统一签章报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4、各单位科研秘书要认真审核《进展报告》、《结题报告》,确保纸纸文件与电子文件内容一致,难以电子化的材料以附件形式随纸质文件一并报送。
5、建议各单位在收集纸质文件的同时也收集电子文件,以备老师未提交电子文件时用。
6、由于基金委将公布项目结题报告和申请摘要,请项目负责人撰写结题报告时注意保密及保护知识产权的问题。
7、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的规定,未按期提交结题材料的按逾期待结题处理,项目负责人当年不得申请项目,且逾期待结题项目纳入限项检索范围。
附件一、武汉大学200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一览表
附件二、2008年度校内各单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检查情况一览表
附件三、经费决算表的填写说明
武汉大学科技部基础研究办公室
2008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