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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0  点击次数:
    
 作者:谷岩松  来源:项目处  发布时间:2011-06-1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安排,我校自即日起组织本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报领域

自然科学类按照如下19个领域归口申报:数学;物理;化学;化工;农业;林业;电子科学技术;计算机与通讯;生物与基础医学;医疗卫生与临床;药学;中医药;能源;资源;环境;传统材料;新材料;先进制造;管理科学与工程。

  2申报条件

申请者(国内)须是学校在职人员,具有中国国籍,符合“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第7条所列各项基本条件。一般要求具有博士学位及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者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截至 2011 1  1  )。

申请者(海外)具有博士学位,现在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机构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受聘助理教授、讲师或相当职务,取得重要成果,能够成为本学科优秀的青年学术带头人。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申请者承诺到推荐高校全职工作,推荐高校能匹配所要求的资助经费。

已获得“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中科院“百人计划”、“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高校青年教师奖”资助者不得再申请本计划。

3申报名额

实行限额申报,各院系的申报名额分配至院系科研办公室。

4、申报方式

1)各单位推荐出候选人参加校内评选。

2)科发院在单位推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评选,确定推荐到教育部候选人。

各单位要坚持公开遴选,择优推荐,对具有竞争力,通过几年的努力,有望获得国家杰出青年基金或国家各类重点重大项目的优秀青年科技人员,应优先推荐。

5、推荐参加校内评选者需要提交材料及时间按排

请各单位在627日下午16:00时之前,统一将本单位推荐人员如下材料报科发院项目处,由于涉及后期校内遴选,请务必按时报送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简表(附件1)一式15

2)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2)、申报清单(附件3

3)“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候选人简表附件材料1

附件材料包括:论文检索证明,获批奖励、项目证明,各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准确性、真实性的审核证明等。(附件总页数不超过30

4)附件123的电子文档。

6、推荐参加教育部评选者需要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根据校内评选的结果,科发院于7月初通知相关学院,统一将学校推荐人员如下材料报科发院项目处。

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正式版一式9份。

2)申请书电子文档(含附件材料)。

7、其它事项

1)申请人务必实事求是、如实申报。请各单位对申请者填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申请书中第十、第十一栏有关学校审核意见请申请者所在单位填写,其中1份需二级单位审核盖章学校留存,其它8份由学校统一审核盖章报教育部

2)申请书应文字精练(包括附件)不得超过40个页码,A4纸,双面印刷,纸质封面简装成1册。

3)申请书及教育部的通知及有关文件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www.dost.moe.edu.cn查询下载。

4)个人提交材料、逾期提交材料、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恕不受理。

联系人:谷岩松        电话:68772100

电子信箱:guyansong@whu.edu.cn

 

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教育部关于2011年“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www.dost.moe.edu.cn网站查询下载)

武汉大学科发院

2011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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